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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和语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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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学家曾经如此来描述“语法学”和“语义学”,说前者是研究符合之间的关系;
后者是研究符号与其指称之间的关系;(另外一个所谓的符号学分支是语用学,研究
的是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对计算机而言,所有的研究都局限在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范围内。

从上述意义上讲,所谓的“语义学”跟“语法学”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二者只不过
是在不同的概括(抽象)程度上描述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包括能否组合,
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关系)组合等等。

 

譬如:关于“学校”这个词(符号单元)的语法描述是:它是一个名词(n),它能出现
在动词的前面跟该动词组合成一种可称之为“主谓关系”的更大一些的符号串。它还能
出现在动词的后面跟该动词组合成一种可称之为“述宾关系”的更大一些的符号串。
诸如此类。

 

关于“学校”这个词的语义描述是:它可能是一个场所(location),或是一个集体(organization),它能出现在一些表动作行为意义的词语前面并跟该词语构成一种可称之为“施事——动作”关系的“语义结构”,它还能出现在动词的后面跟该动词
构成一种可称之为“动作——受事”关系的“语义结构”。诸如此类。

 

人们通常把“名词”、“主语”这样的范畴称为“语法范畴”,而把“场所”、“施事”
这样的范畴称为“语义范畴”。

 

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放在不同的层面和放在同一个层面上看,除了可以导致
不同的心理感受外,并不表现出多大的效果差异。

 

转自:http://blog.csdn.net/yethyeth/article/details/78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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